一、液氧站(罐)
1、氧气储存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,把所有的焊接管、钢锈、垢泥、灰尘及其他杂质除掉,保持管道干净。储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,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。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.3倍。
2、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。
3、氧气储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。为防止超压,应具有超压报警系统的压力自调系统,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。各种安全阀、减压阀、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,不得随意拆卸。发现异常情况,立即报告采取措施。
4、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。氧气输送过程中,阀门的开、闭应该缓慢进行。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,更应注意。
5、氧气贮存球罐、管道、阀门等应定期检查,不得有泄漏或裂缝。氧气不得在室内排放。检查漏气时,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,要用手摸,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辩别。
6、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,应视为危险区域,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。不许穿带钉鞋,不许铁器碰撞。机器间、充瓶间和仑库以及氧气站的四周围 20 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,并应设遮栏和挂“禁止烟火”的警示牌。
7、设备容器和管道,需动火检修时,应经有关部门批准,报消防队备案。动火前,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氧量应低于22% 。同时,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。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,以防万一。
8、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,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任何时侯不得离人。不准存放易燃物品,无关人员严禁入内。
9、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一切非专业部门采用氧气作容器试压、试漏、吹扫设备、吹风乘凉,以免引起人身事故。
10、站内应保持清洁,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,也不许将油脂滴入设备上。
11、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,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,门窗要打开,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,穿工作服和戴手套。
12、所有测量仪表、气体管路应定期校验良好,定期巡查,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两次,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试验,如发现异常情况,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13、在装置内取液态氧、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,要经批准,并设人监护。
14、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,严防人为破坏。非氧气站人员,无特殊出入证者,禁止入站。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,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。
二、氧气瓶
1、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,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。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,禁止用油手套开动阀门。凡不熟悉本规程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工作。
2、氧气瓶应设有专人接受检查,未经检查不准充气。
3、压力表、安全阀要定期校验,保持灵敏准确。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,严禁用火试验。
4、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设施度。
5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,禁止充装气体:
(1)瓶上沾有油脂,瓶嘴冻结;
(2)气瓶的漆色、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;漆色、字样脱落,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,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;
(3)气瓶漏气,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;
(4)安全附件不全,没有安全帽或者安全帽难以旋紧的;
(5)有底座的气瓶,底座损坏,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;
(6)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。
6、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,氢、已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储间、充氧间及氧气站内。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。放置必须整齐,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,防止发生滚动。存放区要留有适当的宽度。
7、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,气体管路,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8、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冰时,只许用蒸气,热水加以热溶解,严禁使用明火烘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