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LNG与管道气之间的价格差优势,为节约用气成本,许多企业纷纷自建LNG气化站,让燃气终端市场“乱象丛生”。关于LNG点供的“存废”,各方态度不一,出路究竟在哪里?
一、各地点供发展现状
浙江:从最近(2016年)的调研情况看,已经查明使用“点供”燃气的企业,仅台州市三区范围就有50家。
湖北:2016年,鄂西北神农架景区所在地木鱼镇,通过采用杜瓦瓶供气方式为景区送去了天然气。
二、各方对点供态度
政府:目前主要有广东部分地方、山东、湖北政府发文明确表达对LNG点供态度。广东部分地市发文约束LNG点供项目发展,湖北省则干脆叫停自建LNG储气场站,而山东却力挺LNG点供发展,其他许多地方政府对LNG点供项目持不支持、不反对态度。
燃气企业:为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,2004原建设部颁布《市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对城市燃气发展起到了显著效果,作为投资回报,燃气企业获得20~30年不等特许经营权,最近兴起的LNG点供对燃气企业市场发展确实冲击不小,对LNG点供反对最强烈的非燃气企业莫属,纷纷对“点供”、“生物质”围追堵截。
LNG用户:经济增速放缓大背景下,企业难以承受高价管道气,改用LNG点供可以降低经营成本,发展点供态度积极。
三、点供出路究竟在哪里?
在谈“LNG点供”出路之前,首先介绍下邮政与民营快递之间的“恩怨情仇”,我们熟悉的邮政局EMS业务,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一统天下,所占市场份额到现在已经萎缩至10%。90年代初,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单凭邮政已经不能满足国内外工、商、金融界对商务文件传递时间和效率的要求,民营快递企业出现及时填补了空白,顺丰快运和申通快递就是在这样环境下诞生的,如今电子商务的兴起更是让快递行业这块蛋糕做大了,民营快递成为电子商务货物的重要流通渠道。
像快递行业一样,LNG点供属于天然气在我国发展中遇到新问题,点供具有价格优势、运输灵活等特点,受到许多用户热捧。究竟该如何平衡各方利益,实现共赢呢?
政府部门:尽快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,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,天然气井口价格、销售价格由市场形成,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。2016年8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《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试行)》意见的公告。《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道运输价格按照“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”原则制定 ,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,《办法》主要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、明确新定价方法和推行成本公开等。我国天然气上下游的价格仍然无法及时随经济市场波动而波动,今后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实现天然气价格与油价挂钩,采用现货市场定价(实施难度较大,短期内难以实现)。
如果按照市场规律定价,居民气价理应高于工商业气价,除了我国、俄罗斯等极少数国家,绝大多数国家均是如此。以2008年燃气价格的民工差率(居民气价比工业气价高出的百分比为例:英国为85.2%,美国41.4%,法国51.6%,西班牙111%,新西兰更高达347%(2007年)。而我国城市燃气采用工商业用户气价所得来补贴对居民供气的亏损,尤其是在经济增速放缓以后,交叉补贴方式对许多用气大户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。
天然气价格能有效反映市场变化,是化解用气企业承担风险情况下建设LNG点供的有效方法,一方面企业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。另一方面燃气管网集中供气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有效地对行业监管。试想如果全部采用LNG点供,何谈城市燃气改革十多年来取得的成绩。
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管,完善管理办法,对于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项规划,企业没有依法报批、私自违规建设的LNG点供设施,一律取缔。
燃气企业:不断提升服务质量,自觉杜绝垄断经营思想,降低新用户进入成本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,加强与用户之间联系,对高价管道气承受能力弱,计划改用LNG点供的老用户,燃气企业在与用户达成一致时,可以尝试利用LNG储气设施接收用户采购的LNG对其供气,并收取一定运营管理费作为补偿,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阻止企业自建LNG气化站,或完全将此类用户推到对立面使用“替代能源”。这也许是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之前的折中办法。相比点供而言,考虑到安全成本,用气企业通过折中办法使用管道气,会比LNG点供更经济和安全。
天然气行业:加快制定适用于LNG点供的标准和规范,为政府部门、燃气企业和天然气用户发展LNG点供提供技术支持。
LNG点供用户:按正常流程向政府报批,加强LNG设施建设、运营管理能力。对偏远地区、天然气管道无法到达城镇,积极发展LNG点供。
四、结束语
LNG点供是在LNG终端价格持续下降、价格处于低位的情况下兴起的,若天然气价格改革长期得不到解决,点供现象可能会更严重。各方应该正确对待LNG点供对经济发展、环境保护的作用,引导其合理健康发展。